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當局新聞主管部門5日認定,台灣三家電視臺實況轉播大陸十一慶典的做法沒有違規。
按照台灣的相關規定,如果是有關大陸的新聞,就不必事先送審,如果是大陸的專題類節目,就必須在審查通過後才能播出。台灣新聞主管部門5日邀請相關學者重新審看1日當天的播出內容後認為,三家電視臺實況轉播大陸十一慶典都在新聞時段內,屬於新聞報道類節目,因此不必事先送審,這些電視臺也不涉及違法。
據報道,台灣TVBS新聞臺、中天新聞臺和東森新聞臺10月1日實況轉播了大陸十一慶典,並邀請專家和評論員參與討論。民進黨質疑,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方面製作的節目在台灣播出需要事先送審,因此三家電視臺已經違法,要求依法懲處。台灣新聞主管部門為慎重起見,特別邀請傳播學者共同審看、討論,為全案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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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