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9日電(記者樊曦)據中國政府網29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做好國慶期間有關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關於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要求,統籌安排好節日期間的有關活動和生産生活各項工作。
按照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九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統籌安排節日期間各項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對各項慶典活動進行再部署、再檢查,確保安全順利進行。做好節日期間的生産安排,保證經濟社會秩序正常運行。進一步做好關係民生的各項工作,解決好群眾節日生活的實際問題。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大力增進民族團結。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積極倡導勤儉節約,堅決反對鋪張浪費。各級領導幹部要主動深入基層,切實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要做好節日期間各項保障工作。要密切掌握節日期間市場供求情況,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日報制度,認真組織好糧、油、肉、蛋、禽、菜、奶等各類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抓住旺銷時段,積極擴大消費。
三是要加強對節日期間有關活動的組織管理。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有關規定,不得層層舉辦慶祝大會。節日期間開展的體育、文化、娛樂等活動,要加強對活動場所各類設施和人員疏散通道等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四是要確保人員出行和旅遊安全。要加強對節日期間出行人員的組織和引導。
五是要加強安全生産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加強節日期間安全生産工作部署,組織落實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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