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經過四個小時的檢辯攻防,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24日晚間裁定,陳水扁繼續羈押。
陳水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前101董事長陳敏熏買官案,台北地院9月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夫婦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致中被判2年6個月,黃睿靚被判1年8個月,全家人均提出上訴。
全案24日上午移審到台灣高院後,經過人工公開抽籤後,抽中彭幸鳴為承審法官、審判長為鄧振球、陪席法官為潘翠雪。經過快速閱卷後,合議庭下午召開羈押庭,陳水扁出庭為己辯護。
去年11月11日,檢察官以陳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申請羈押,次日台北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水扁被收押進台北看守所。12月12日扁家弊案起訴後,審判長以羈押理由不存在當庭釋放陳水扁。特偵組兩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裁定再次羈押不禁見。在之後近十個月中,法院兩度以延押與否展開評議,最後都決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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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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