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6點):備受關注的央企高管薪酬管理辦法16號終於有了明確的結論。16號下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單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對加強高管薪酬管理做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意見》明確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結構主要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益三部分構成。由於中國對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的配套改革政策還在試行中,《意見》對中長期激勵先作了“可審慎探索”的原則性規定,重點對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作了規範。
《意見》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基本年薪與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聯絡,按月支付。績效年薪則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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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