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無期 中新社發 李俊鋒 攝
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被判重刑後,今天是第一個會客日。扁辦主任劉導轉述陳水扁的話指出已提出上訴,陳水扁聲稱,過去台灣高等法院分案有所不公,如果高院二審分案不能公正、公開、透明,他將拒絕在二審法庭上替自己辯護。
扁家牽扯的機要費、洗錢、南港展館、龍潭購地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4時做出一審宣判,陳水扁六罪集一身重判無期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夫人吳淑珍也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以及親屬、部屬也分別判處不等徒刑。包括陳水扁在內,13名被告均未到庭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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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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