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陳水扁無期徒刑,陳水扁家族海外鉅款能否追回,再次受到各界關注。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與相關人士共同詐領、侵佔"公務費" 1億742萬餘元新台幣、龍潭案收賄約3億元新台幣、南港展覽館案收賄約9000萬元新台幣、陳敏熏買官案1000萬元新台幣,須返還的犯罪所得約5億多元新台幣。
法官判決陳水扁2億元新台幣罰金,吳淑珍3億元新台幣罰金,陳致中、黃睿靚各1.5億元新台幣罰金,合計8億元新台幣罰金,連同犯罪所得,總共13億余元新台幣。
台北地方法院就陳水扁家族弊案一審判決後,陳水扁家族海外鉅款能否追回,再次受到各界關注。據報道,特偵組近日將把扁案判決書,翻譯成英文及法文等版本,提供給瑞士司法單位,希望通過司法互助程序,請瑞士儘快將瑞士聯邦檢察官凍結的陳水扁家族2100萬美元,約7億元新台幣匯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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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