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烏魯木齊九月十三日電 (記者 孫亭文)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文賢在十三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稱,烏魯木齊公安機關正告實施針刺扎傷群眾等犯罪活動的人,立即向公安司法機關投案自首,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
王文賢稱,對於投案自首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但對於頂風作案的,將堅決依法嚴懲。
王文賢説:“從已接診、治療、檢測的病例看,‘針刺’行為雖未對被害人身體健康造成明顯傷害後果,但已對被害人本人以及家庭、社會造成恐慌,嚴重擾亂正常生産、生活、教學秩序,社會危害極大,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應予嚴懲。”
烏魯木齊公安機關希望各族民眾保持警惕,對正在實施犯罪和犯罪後逃跑的,立即依法扭送公安機關,並積極提供證據、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對檢舉、揭發犯罪行為、提供破案線索人員,將給予獎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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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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