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晚間新聞):針對烏魯木齊市部分公共場所連續發生群眾被不明針狀物刺傷的案件,今天上午10點,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兩起針刺案件的3名被告人同時進行審理,並在審理後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依力盤 伊力哈木被以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被告人木乎塔爾江 吐爾迪被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被告人阿曼尼薩古麗 卡迪爾被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經法庭審理查明,今年8月28日,被告人依力盤 伊力哈木在烏魯木齊市友誼醫院附近巷道內,持注射器扎刺正在買水果的婦女劉某某臀部。法院認為,依力盤 伊力哈木用注射器扎刺他人,製造恐怖氣氛的行為已構成投放虛假物質罪。
今年8月29日,被告人木乎塔爾江 吐爾迪與阿曼尼薩古麗 卡迪爾預謀以針刺相威脅的方法搶劫財物。當日,木乎塔爾江 吐爾迪租乘李某某駕駛的轎車,持事先準備的注射器進行威脅,搶走李某某的現金71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木乎塔爾江 吐爾迪,阿曼尼薩古麗 卡迪爾在針刺傷害群眾案件頻發的特殊背景下,採用注射器針刺相威脅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引起社會恐慌,應以搶劫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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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