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聯合整治出租房違法違規行為
群租房須拆除隔斷恢復原狀
近日,市公安局、市規劃委等八部門聯合發出《通告》,要求加強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出租人將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對外出租的,應當拆除隔斷,恢復原狀。
群租房內隔斷必須拆除
《通告》指出,禁止違法改變出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性質。房屋出租人違法改變房屋結構或使用性質,將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對外出租的,應當拆除隔斷,恢復原狀。
《通告》還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從事房屋建設和施工。禁止在宅基地、農村集體用地、公共綠地、市政用地等範圍內進行違法建設。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應當立即停止;違法建設房屋的,自行承擔拆除損失。
嚴禁違法出租房屋。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禁止將違法建設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對存在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安全隱患的出租房屋,應當立即整改;對存在重大建築結構安全隱患、火災隱患等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出租房屋,應立即停止出租。因違反房屋租賃有關規定,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租房7日內房主須登記
《通告》要求,房屋出租人不得向無身份證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為非法生産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發現承租人有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承租人發現房屋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産、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非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房屋出租人自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內,應主動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如實填報相關信息;應當督促承租人辦理相關證件,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登記和日常管理工作。
通告強調,對房屋出租人、承租人違反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行為,將追究有關單位、個人的法律責任。
50個重點地區宣傳到戶
近期,通告將在全市違法建設和出租房屋較多的地區集中張貼和宣傳。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地區以及市級挂賬整治督辦50個重點村(點)違法建設和出租房屋較為集中的地區,通告必須張貼在明顯位置。國慶前,《通告》還要全部發放宣傳到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記者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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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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