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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融合共生”

 

CCTV.com  2009年09月07日 09:4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工人日報  
專題:經典中國 輝煌60年

  大連重大環保搬遷項目開工2007年3月29日上午10時18分,總投資56.4065億元、佔地面積3平方公里的具有當今國際先進裝備技術的環保型特殊鋼精品生産基地在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登沙河鎮臨港工業園區奠基,標誌著大連市“十一五”重大環境治理項目的東北特鋼集團大連基地即有著百年曆史的原大連鋼廠環保搬遷升級改造工程正式破土動工。劉德斌 攝

  江河湖海是否清澈不僅是生態環境建設成就的反映,更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社會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2006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指出,“我國地表水總體水質已屬中度污染”,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更是數次振臂高呼:“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

  在各方堅定而激昂的呼喊中,各地紛紛採取有力措施防治水污染,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進展。

  曾經,我們擁有清澈的河水、蔚藍的天空和新鮮的空氣,那時候,有些人誤以為:國家發展也許只能在經濟與環境之間做出抉擇;少數地方的領導幹部不惜以犧牲生態來換取經濟增長,結果給當地帶來了嚴重的生態破壞,甚至造成“幾位幹部出政績,幾代人吃惡果”的現象;淮河岸邊建起了成千上萬的小造紙廠、小印染廠等,染黑了河水,他們獲取的經濟收入不夠治理河水的成本。

  建國6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經濟建設欣欣向榮,GDP以每年8%~12%的速度增長,但環境損失卻佔當年GDP的8%~13%,環境可持續指數在144個國家中排在第133名。一系列環境安全事件的發生,給人們敲響了沉重的警鐘。

  從某種意義上講,一部生態環境保護史就是一部正確處理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史,但走過了曲折的道路,我們才認識到:離開經濟發展談生態環境建設就是“緣木求魚”,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不是“你死我活”,而是“融合共生”。

  實踐證明,堅持從宏觀戰略層面解決環境問題,努力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高度融合,必須將環境保護政策滲透到生産、流通、分配、消費的各個領域,努力將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融為一體,在保護環境中促進科學發展。

  為了恢復生態,使神州大地山變綠,水變清,中國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大手筆開展退耕還林工程,促進生態恢復和建設。自1999年10年來該工程造林2686.7萬公頃。中央財政對退耕還林工程總投入將達到4300多億元。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深有感觸地説:“綠水青山也是政績!”他多次強調:“領導幹部要樹立抓經濟發展是政績,抓林業建設、實現綠水青山也是政績的觀念。實現綠水青山,既要有效保護綠水青山,還要科學利用綠水青山,做到既不守著綠水青山過窮日子,也不犧牲綠水青山而盲目發展。要把林業建設作為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和目標,既謀求眼前發展,又著眼長遠利益,在確保老百姓獲得經濟利益的同時,不留後遺症,不斷子孫路。”

  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環境保護作為惠及當代、造福子孫的重大戰略和民生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強調,環境保護工作,要著眼於人民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産生活。

  新中國成立60年來,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從無到有、由弱到強,從局部向整體發展,從行業向全社會覆蓋,成為影響人們生存狀態,左右社會發展水平,決定國家和民族興衰成敗的重要因素。

  總結多年來的探索實踐,我們可以得出很多經驗,但其中重要的無疑是:堅持把環境保護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統籌決策,努力探索和諧發展的生態文明之路。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正以科學發展觀為綱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己任,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為手段,以抓好污染減排為重點,圍繞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改革創新、開拓奮進,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保駕護航,發揮著無可替代的重要影響和作用。

  2009年8月22日,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在在生態文明貴陽會議上表示,環保問題已成為影響和制約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個關鍵問題,主動有效地破解這一難題,唯一正確選擇就是大力建設生態文明。他説,積極建設生態文明,努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是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賦予環境保護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時代重任,是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目標指向,是新時期環境保護事業的靈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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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環境保護事業取得積極進展

  1972年6月,我國政府代表團參加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我國為這次會議的成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也從這次會議後有了“環境保護”概念,環境保護開始擺上國家的重要議事日程。

  1973年8月國務院召開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保護工作32字方針和我國第一個環境保護文件——《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成為我國環保事業的第一個里程碑。

  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事業,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環境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環境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得到加強,污染治理投入穩步增加,基本避免了全國環境質量急劇惡化的趨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基本控制,局部地區的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環境保護事業取得積極進展。

  伴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我國生態環境整體機能呈現較為嚴重的下降,但我國一直積極探尋人與自然環境和諧共處之道,確立並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國策。

  “十一五”時期,國家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制定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大自然生態和環境保護力度,強化資源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建立了節能降耗、污染減排的統計監測以及考核體系和制度。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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