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8點):9月11號,陳水扁家庭涉及的四大貪瀆弊案就將一審宣判。在宣判前夕,台灣媒體爆出陳水扁曾利用專機向海外載運大批美鈔。台灣法界人士分析,陳水扁多案並罰,最重可被判無期徒刑。
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近日報道指稱,2006年9月陳水扁到帕勞時,突然有4000萬美元現鈔存入當地銀行,再陸續分批轉匯到美國各地。美國一度懷疑這與恐怖襲擊有關,後經調查發現,是陳水扁專機運載美鈔到帕勞。報道質疑該筆鉅款是扁家洗錢款項。針對媒體的報道,臺檢方特偵組表示,此前曾就專機運鈔一事詢問過陳水扁,他對此予以否認。
在四大貪瀆弊案一審宣判前夕,陳水扁又爆出利用專機洗錢的醜聞,台灣法界人士分析,陳水扁在11號的宣判中絕無可能無罪脫身。檢方會以“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侵佔公款罪”、“職務上收賄罪”、“洗錢罪”等罪名起訴陳水扁,這些罪名的刑期是5至30年,陳水扁多案並罰,最重可被判無期徒刑。此外,陳水扁在收押期間多次絕食、裝病,企圖利用各種方法逃避收押,還藉訪客機會策動群眾聲援,意圖妨害司法,重判的可能性更大。
一審宣判在即,陳水扁通過幕僚表示,已經做好被重判的準備,檢方預料一審宣判之後,陳水扁會上訴,如果上訴二審,檢方也做好應對準備,將建議法庭繼續羈押。此外,台北地院近日告發陳水扁也涉嫌教唆偽證罪,台北地檢署考慮由剛剛偵查起訴吳淑珍、陳幸妤等人偽證案的檢察官負責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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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