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與子女偽證案昨天下午一審宣判。法官認為四人恐另涉犯罪,無法給緩刑;另外法官認為陳水扁也涉及與子女作偽證,要求檢察官另行偵辦。陳水扁心慌之餘,再次搞起鼓動“台獨”的小動作。
偽證定罪 一家四口均被判刑
台灣查黑中心2006年間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先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饋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照吳淑珍的指示證述。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宣判,依偽證罪判刑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1年,依教唆偽證判吳淑珍2年。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4人因符合減刑條例,且在判決前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獲減半為6個月、1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趙建銘、陳幸妤身為醫生,陳致中為臺大法律系畢業,修習法律,社會地位尊崇,理應崇法慎行,為人民表率,但3人惑于親情,為掩飾吳淑珍貪污罪嫌,聽從吳淑珍教唆而作偽證,對司法正確性産生重大危害。但4人在審理期間改變態度、坦然面對,相當難得,因此給予減刑。
至於律師為4人請求緩刑,法官審酌認為,吳淑珍、陳致中、趙建銘都還涉及其它刑事案件,且陳幸妤姐弟除將發票提供吳淑珍請領“國務機要費”外,還有多筆私人支出也申報國務費,當中有無涉及犯罪,還待偵查,陳致中等人是否無再犯之虞,不無疑問,因此4人都不給予緩刑宣告。
判決書還指出,陳水扁2006年10月27日接受查黑中心訊問時,稱是他本人請陳幸妤等人買東西來送人,錢是由陳幸妤等3人先墊付,東西買回來後,吳淑珍才給他們錢,並拿發票去請領國務費。法官認為陳水扁的供述也屬虛偽不實,應由檢察官另行依法偵查。
另外,同案的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熏因其犯罪行為發生於2009年4月2日,不合減刑條例之減刑要件規定(按島內規定,犯罪行為在2007年4月24日以前者,在某些條件下可獲減刑),加上拒不認罪的態度問題,判刑1年6個月最重。
義診掃小區?律師:難以勞動代服刑
吳淑珍辯護律師林志忠表示,吳淑珍對自己的判決沒什麼意見,但對兒女及女婿的判決表示深感失望,抱怨法官為什麼不給他們一個機會。林志忠則建議吳淑珍等提出上訴,爭取緩刑。
此外,台灣昨起實施新規:刑期6個月以下的囚犯,可以改服類似香港社會服務令的“社會勞動刑”。外界認為陳幸妤等雖不能易科罰金,但可以易服社會勞動避免入獄。檢方表示,未來原則上會核準趙建銘、陳幸妤聲請義診替代服刑,但法律勞務暫不需要,因此陳致中可能被安排清潔小區。
法界人士分析,陳致中另涉扁家洗錢案,趙建銘還被控內線交易,既然他們對偽證案選擇認罪,最好的因應之道是儘速執行完畢;否則如果洗錢案、內線交易案被判徒刑確定,將失去以社會勞動取代入監的機會。
不過律師莊秀銘及徐履冰俱表示,服社會勞動刑,必須法官在判決書中列明,由於法官昨天未見在判決書載明,因此陳幸妤等無法以社會勞動刑取代刑期。
另外,按照宣判刑期,吳淑珍必鬚髮監服刑。不過由於全案仍可上訴,未來還可能有二審三審,最終結果尚不確定。並且,從目前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來看,如何執行刑期成為扁案另一個待解決的課題。
對於扁家人因涉偽證罪被判刑,陳水扁幕僚王時思昨天受訪認為,涉及直系親屬間的偽證罪多半不會判刑,而且他們已經悔過寫自白書,這樣的判決不公平且不符比例原則。
而國民黨“立委”邱毅則強調,相對於陳敏薰遭判一年六個月,扁家四人明顯判得太輕,其中教唆偽證的吳淑珍竟然比被教唆偽證的陳敏薰刑期還要短,實在不符比例原則,法官更有放水之嫌。他質疑説,法官若是在前一天宣判,由於新制未上路,扁家人就不能以服社會勞動躲過入監服刑。
扁做好重判準備 再挺“台獨”
昨天下午4點鐘,扁家偽證案即將宣判之時,還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沒有對此發表任何談話,倒是對自己9月11日的宣判,再度透過幕僚表示,已經做好被重判的準備。
呂秀蓮當天上午前往看守所探視陳水扁,會面結束後也未發表任何談話,來匆匆去匆匆。報道稱,陳水扁話題講了不少,卻沒有談到扁家偽證罪的宣判,感覺陳水扁也很緊張最後的結果,只能默默在囚房裏收看電視轉播。
時值台灣因達賴訪台掀起各界爭議之際,因涉及多宗弊案的陳水扁,借《蓬萊島雜誌》即將復刊搞小動作。將出任雜誌榮譽社長的陳水扁發公開信,再次提出“台獨建國”主張,並批評馬英九的兩岸路線。他聲稱,希望借雜誌加快“台灣獨立建國”的腳步,徹底、全面揚棄“中華民國”虛假的法統,讓台灣能掙脫“終極統一”的宿命,進而成為一個真正“新而獨立的國家”。
陳水扁家人還借近來“八八水災”的話題,多次提出捐款,期望化解外界不良觀感。
大戲還在後頭 9月11日世紀審判
事實上,偽證案只是扁家所涉案件之一,9月11日下午4時還將迎來機要費、洗錢、龍潭購地、南港展館等四大弊案的“世紀審判”重頭戲。至於陳致中夫婦聲請認罪協商遭特偵組拒絕,重啟普通審理程序,能否趕得及一併宣判仍有變量,若審理進度不及,最可能的情況是將陳致中夫婦部分另案審結。
台北地院共受理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弊案14名被告,其中扁、珍等七名被告已經完成言詞辯論;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扁家白手套蔡銘傑等六人聲請認罪協商,吳淑珍好友蔡美利則因重病,迄今無法出庭受審。
法界人士表示,供出南港展館弊案的郭銓慶,在偵查中經檢察官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極有可能獲得免刑;陳鎮慧也因檢方認為她對扁案有悔過立功的具體表現,獲得免刑或輕判的機會極高;而陳水扁夫婦不出意外的話將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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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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