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新中國教育建設起步
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毛澤東宣佈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本政府的施政方針。《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應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國家建設人才,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主要任務。在知識分子中進行思想與政治教育,有計劃、有步聚改革舊的教育制度、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新中國教育建設起步。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舉行成立典禮。
1950年 頒布中學教學計劃
8月1日,教育部頒布新中國第一個《中學暫行教學計劃(草案)》。
10月3日,中國人民大學舉行開學典禮。這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所新型大學。
12月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式成立。
1951年 頒布第一個學制
10月1日,政務院公佈實施《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這是新中國第一個學制。它以法令形式確立和充分保障工農幹部受教育的機會;明確規定了職業技術教育和業餘教育在學制中的適當地位。
1952年 教職工公費醫療
6月27日,政務院發出國家工作人員實行公費醫療的指示。指示規定,從本年季起,全國各級學校的教職員工實行公費醫療制度。從1953年春季起,高等學校的學生也開始享受公費醫療的待遇。
7月8日,政務院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高、中等學校學生中實行人民助學金制。此前該制度已在一些地區公立學校實行。
1954年 知識分子上山下鄉掀起第一次高潮
5月24日,中共中央轉發教育部黨組《關於解決高小和初中畢業生學習與從事生産勞動問題的請示報告》,為此,5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中央宣傳部《關於高小和初中畢業生從事勞動生産的宣傳提綱》。此後,許多城鎮高小、初中畢業生響應黨的號召上山下鄉,參加農業生産勞動,形成知識分子青年上山下鄉第一高潮。
9月20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其中規定:國家設立並且逐步擴大各種學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機關,以保證公民享受教育權利;對從事科學、教育、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1960年 學制改革
4月9日,陸定一在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教學必須改革》的發言,提出在中小學教學改革中應“適應縮短年限,適當提高程度、適當控制學時,適當增加勞動”。此後,全國各地開始較大規模的學制改革試驗。
11月24日-12月12日,中共中央文教小組召開全國文教工作會議。會後向中共中央寫了《關於1961年和今後一個時期文化教育工作安排的報告》。次年2月7日,中共中央批轉了這個報告,批示提出,當前文教工作必須貫徹執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由此,教育系統開始進行教育事業和教育政策的調整、整頓。
1965年 中央批示教育半工(耕)半讀發展方向
3月,教育部召開全國農村並農半讀教育會議,10月召開全國城市半工半讀教育會議,12月召開全國並工(農)半讀高等教育會議。由此,全國再次掀起試行兩種教育制度,大辦並工半讀學校的熱潮。此前,11月17日中共中央轉發江蘇省委《關於發展半工(耕)半讀教育制度的規劃(草案)》,中央批示:半工(耕)半讀學校我們今後教育發展的方向。
1966年 文化大革命
6月1日,經毛澤東批准,新華社播發北京大學聶元梓等7人攻擊學校黨委和北京市委的一張大字報。同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論。從此“文化大革命”席捲全國。
8月18日毛澤東在天安門首次接見全國各地來北京進行串聯的紅衛兵和學校師生。至11月26日,共8次接見紅衛兵和學生教師共1100萬人。此時全國學校已完全停課,廣大學校師生捲入全國大串聯從而造成了社會大動亂。
1968年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
12月22日,《人民日報》在一篇報道中引述毛澤東的指示:“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從此,全國各地城鎮出現了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熱潮。文化大革命期間,全國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有1600多萬人。
1970年 高考廢除
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關於招生(試點)的請示報告》。《報告》提出廢除招生考試製度,實行“群眾推薦,領導批准和學校復審相結合的辦法”招收工農學員。從此高等學校開始招生復課。
7月,國務院科教組成立並開始辦公。
1971年 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
10月29日,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執行局通過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權利的決議。1978年10月4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正式成立。
1975年 整頓教育工作開始
5月-10月,教育部部長周榮鑫根據毛澤東、周恩來和鄧小平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開始積極整頓教育工作,力爭使教育戰線上的混亂局面有所扭轉。
12月2日,《紅旗》雜誌發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大批判組的文章:《教育革命的方向不容篡改》。12月4日,《人民日報》和其他報刊予以轉載。本文是“四人幫”搞反擊右傾翻案風的“大進攻信號”。
1976年 粉碎四人幫
2月6日,《人民日報》以《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繼續和深入》為題,發表了關於清華大學“教育大辯論”的情況報道。在此前後,北京、上海、遼寧等地的學校相繼開展“教育大辯論”,掀起了“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浪潮。但它遭到多數師生的抵制。
10月,“四人幫”被粉碎。各地學校師生與全國人民一起舉行集會、遊行、熱烈慶祝粉碎“四人幫”反黨集團的勝利,憤怒“四人幫”的滔天罪行。
1977年 高考恢復
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1977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從此恢復了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制度。 11月3日,教育部、中國科學院聯合發出《關於1977年招收研究生的通知》。“文化大革命”期間長期中斷的招收培養研究生的工作從此開始恢復。
1978年 教育督導制度恢復
年初,根據鄧小平指示,教育部成立巡視室,標誌著我國督導制度的恢復。
3月18日,鄧小平在全國科學大會開幕式上講話指出,四個現代化,關鍵是科學技術的現代化。科學技術人才的培養,基礎在教育。我們要全面地正確地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端正方向,真正搞好教育改革,使教育事業有一個大的發展和提高。
8月26日,教育部發出通知,決定從9月1日起在全國中小學執行《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以後又相繼發佈了《高等學校學生守則(試行草案)》、《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守則(試行草案)》和《中等師範學校學生守則(試行草案)》,成為新時期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行為準則。
1980年 學位制度正式建立
2月12日,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我國學位制度正式建立。1981年5月20日,國務院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國家教委據此制定了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系列規章制度。此後,我國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養能力顯著增強,規模不斷擴大。
12月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在80年代全國應基本實現普及小學教育的歷史任務,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進而普及初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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