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顯示麗江古城維護費未全部用於古城維護 大理欲效倣收費引發質疑
反思 古城維護費為何引發激烈爭議
導讀
雲南大理擬收取古城維護費———這一消息的傳出可以説是“小心翼翼”,但還是引來了一片質疑聲。
據記者了解,大理要收古城維護費顯然是醞釀已久。與大理相鄰的麗江,8年的時間徵收了7.5億元古城維護費。古城維護費由此被各方看作是一塊“大蛋糕”。2007年,大理州向雲南省政府遞交了古城維護費的申報,但此消息一直沒公開;即便到今年5月15日,雲南省發改委發文批復同意大理收取古城維護費的時候,社會對此還是一無所知;直到8月24日,此消息才在社會傳開……
連日來,雲南大理古城擬對遊客徵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維護費的消息,幾乎被一邊倒地質疑為“竭澤而漁”、“宰客自肥”。8月27日,當地相關管理部門通過當地媒體作出回應:古城維護費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具體徵收方案將在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後,擇機推出。
在雲南省發改委和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通知上記者看到,大理古城維護費的收費方式為———由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收取,實行定額和定率兩種收費辦法,按以下收費標準向在古城重點保護區範圍內從事生産經營、旅遊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收取。旅行社行業,根據其接待進入古城的遊客人數,按每人次30元收取;旅行社以外的其他行業,按營業收入的1%收取。收費從公示3個月後開始實施。
收取古城維護費,並非大理“首創”。早在8年前,與大理相鄰的麗江就開始收取古城維護費。據記者了解,麗江古城維護費是向到麗江市古城區、玉龍納西族自治縣境內旅遊及從事其他活動的人員收取,人均40元,後漲到80元,專項用於世界文化遺産麗江古城保護的費用。麗江古城維護費針對到達麗江的每一個外地人,無論你是來旅遊或是從事其他活動。就在前不久,麗江欲將麗江古城圍起來收費的消息,也曾引來幾乎是一邊倒的指責。
客觀地説,與麗江古城維護費對外來人口無條件的收繳相比,大理的收費制度更顯溫和,古城維護費的收取範圍、金額也比麗江小得多。但即便如此,消息傳出,各種質疑聲還是紛至沓來。
古城維護費將成“雲南特色”?
雲南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把古城維護費稱為“雲南特色”。他説,以前,“古城維護費”這樣一個新名詞是麗江所創,全國沒有第二個地方收這樣一筆費用,所以説是麗江特色;而現在大理也開始要收取古城維護費,如此下去,雲南的其他古鎮、古城、風景區,也可能會倣而效之,以“維護費”的名義將手伸向遊客的口袋。從長遠來説,這對當地旅遊是一種很大的傷害。
他認為,遊客千里迢迢來到一個地方玩,必然通過吃、住、購物等各種消費,給地方財政作貢獻,因此,不應該再弄出一個古城維護費來。而保護古城所需的資金,可以通過門票、財政撥款、經營戶稅收等方式籌集。實在不行,還可以以物業管理費等方式進行收取。來玩的遊客心情好了,消費多了,商家生意也好了,稅收也多了,這樣才夠得上“和諧”。
雲南律師馬撈定認為,從保護古城的角度來考量,開發適度才是最好的保護。但是,從現實的情況看,大理古城、麗江古城都顯得開發過度,尤其是作為世界文化遺産的麗江古城,過度商業化之後更是飽受詬病。麗江古城維護費收了8年多了,從基礎設施看確實是比以前好了很多,但是,我們保護的是古城,而現在能看到的,卻是酒吧街整夜喧鬧的低俗流行音樂,是古城裏無數賣偽劣旅遊産品的商店,是古城周邊拆了老房子新建起來的建築。在這裡,除了當地組織的每天在四方街上打跳的納西族老人之外,幾條主要街道上多是外地老闆開的客棧或是酒吧。他反問,收了古城維護費,我們的古城真的保護好了嗎?
馬撈定説,麗江有句宣傳詞:麗江古城不僅是麗江的,還是世界的。無論是麗江古城還是大理古城,都不是當地或個人的私有財産。“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那是法制不健全時代的産物。而收取古城維護費,就頗有“此城是我修,此山是我管,要想在此玩,留下維護費”的意味。
馬撈定認為,維護古城是需要錢,但這些錢從哪來、是不是非得外來人買單、需不需要經過大範圍聽取意見等民意程序、有多少費用真正花在古城的保護上、誰來實施有效的監督———這些都是需要經過多方論證,並且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進行操作的,而不是隨便審批一個文件就可以收取的。
相關鏈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