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武漢8月29日電(范朝陽俞儉)“暗示學生統一購買或向學生兜售教輔,將被認定為重大教學事故。”新學年伊始,武漢市第23初級中學規定,老師違規向學生推薦教輔,師德考核“一票否決”,不得參與評先,並扣除三分之二年終獎金。
新學年起,武漢市第23初級中學出臺規定,認定10種行為屬重大教學事故,其中第九種行為是:“違反有關規定,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或規定使用的教材教輔材料;擅自使用自編(或參加編寫)的教材或教輔材料;擅自向學生發放講義、輔導材料並收取費用,或向學生兜售輔導材料;擅自代學生購買學習資料和學習用具等。”
該校校長吳曉紅説:“老師熱衷於向學生推薦教輔助資料不外兩種原因,一種可能和書商或書店有經濟瓜葛,有些回扣;另一種情況是老師自己想偷懶,墻內損失墻外補,讓學生通過題海戰術提高成績。不管哪種原因,都是增加學生負擔。”
吳曉紅表示,在教輔資料的使用上,學校對學生做減法的同時則是對老師做加法。為了讓學生跳出題海,學校要求老師投身題海,多佔有資料、多做題。
該中學還規定“教師無故不參與集體備課”、“拖堂超過10分鐘”、“酒後上課”、“以各種方式洩露或變相洩露試題和考試內容”等9種行為屬重大教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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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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