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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炒樓花"現象透視:利益之手催開誘惑之花

 

CCTV.com  2009年08月26日 15:4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樓花”一詞最早源自香港,是指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施工階段(完工25%以上)就推向市場銷售。預售商品房也稱樓花、期樓。

  “樓花”,這個看起來美麗的詞彙,在風起雲涌、變幻莫測的房地産市場,以其“四兩撥千斤”的利益博弈優勢,于“黑暗”處散發著誘人氣息,讓無數人爭先恐後來摘取利益之果。

  “炒樓花”,如一股暗涌,潛藏在房地産市場之中。帶有投機性質的“炒樓花”行為在房地産交易市場日益規範的今天,愈來愈受到關注和爭議。

  遍地“樓花”悄悄開

  “樓花”一詞最早源自香港,是指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施工階段(完工25%以上)就推向市場銷售。預售商品房也稱樓花、期樓。

  業內人士稱,地産發展項目以樓花方式發售,對地産發展商最有利。從現金流方面而言,先收錢,一年半載之後才交貨;在物業買家方面,投資風險高。除了有現金流、銀行按揭、利息等風險之外,還有諸如開發商的誠信、當地法律對投資者的保護、爛尾樓及縮水樓等潛在風險。

  據長城證券地産行業分析師黃清林介紹,“炒樓花”是指買家在樓盤未落成之際,只交數量很少的訂金,同開發商簽訂預售合同,訂下一套或多套單元,之後轉手賣給別人,從中賺取差價。“炒樓花”屬於期房炒作,以小錢博大錢,許多人趨之若鶩,是樓市泡沫的主要因素。

  期房制度在上世紀80年代末傳到深圳,“炒樓花”也跟著傳進來,目前在內地各省,“炒樓花”已被禁止。但從2006至2007年,由於購房者過多,一些樓盤採取排號購房的形式出售,一些出賣購房號的變相“炒樓花”現象又隨之出現。

  來自廣西南寧市房産監察支隊的消息,目前南寧市的二手房市場,“炒樓花”行為有越來越熱之勢。據不完全統計,“炒樓花”約佔房産總成交量的1/4。以前二手房仲介機構是偷偷摸摸地幕後操作,現在不少仲介機構將這種行為擺到了臺前,將“樓花”的信息堂而皇之地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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