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5日電(記者隋笑飛、李菲)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5日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畜牧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畜牧法是2005年12月頒布、2006年7月開始實施的。制定畜牧法的目的是:規範畜牧業生産經營行為,保障畜禽産品質量安全,保護和合理利用畜禽遺傳資源,維護畜牧業生産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今年5月至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赴河北、河南、內蒙古、吉林、陜西、四川等六省(區)對畜牧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雲龍向會議報告了這次執法檢查的情況。王雲龍説,三年多來,各級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以畜牧法為法律保障,抓住畜牧業發展的關鍵環節,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主要為:認真學習,廣泛宣傳,積極制定配套法規;積極落實畜牧業發展扶持措施;努力提高畜産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加大畜禽遺傳資源和種畜禽管理力度等。
執法檢查報告也指出,畜牧法貫徹實施總體情況是好的,但還存在一些問題,畜牧業發展中也面臨一些困難。比如“畜牧業發展支持保護體系還不健全”“畜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動物疫病防控任務艱巨”“畜牧業生産方式比較落後”等。
對此,執法檢查報告中提出了六條建議,分別為:建立支持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大畜産品質量安全保障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設;積極推動畜牧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大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開發力度;處理好畜牧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加快配套法則制定等。
相關鏈結:
責編:孫潔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