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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散佈“胡斌替身”謠言者被拘留10天

 

CCTV.com  2009年08月25日 07: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出現在法庭上的胡斌。

5月7日晚,車禍現場的胡斌。

  新華網武漢8月24日電(記者方列、戴勁松)記者從湖北、浙江兩省的公安機關獲悉,利用網絡捏造、散佈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謠言的湖北省鄂州市無業人員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據負責偵辦此案的鄂州市公安機關介紹,今年7月20日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一審判決的消息報道後,湖北省鄂州市無業人員熊忠俊即于7月21日以“劉逸明”名義在網上發佈了《荒唐,受審的飆車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造謠説:“讓人吃驚的是,受審的‘胡斌’竟是一個替身,中國媒體在廣傳有關消息的時候,竟然都沒看出來,實在是可悲。”

  接著,從7月23日至8月2日,熊忠俊又在互聯網上連發8篇文章,捏造各種所謂的“證據”,持續不斷地炒作“替身”謠言。期間,負責審判“57”交通肇事案的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和負責監督法律實施的檢察機關先後通過媒體澄清事實,但熊忠俊繼續在網上散佈“替身”謠言,污衊司法機關和媒體作假包庇。

  鄂州市公安機關查明的事實及獲取的證據均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聯網捏造、散佈“胡斌替身”謠言,引發網民猜疑,誤導公眾輿論,擾亂公共秩序,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對上述違法行為,熊忠俊供認不諱。鄂州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之規定,于2009年8月21日對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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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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