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整點新聞):目前,本案的被告人胡文標已經上訴,這一案件最終能否按照投放危險物質罪定性,還沒有結論。另外,記者還了解到,鹽城市環保部門有兩人已被提起公訴,罪名是環境監管失職罪。
記者從鹽城市中級法院了解到,目前涉及環保部門相關責任人員的案件已有兩件由檢察院起訴至法院。
兩名被告人分別是夏叢海,原係鹽城市鹽都區環境監察局四分局局長。
崔建國,原係鹽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監察支隊二大隊大隊長。
兩人涉嫌的罪名都是環境監管失職罪。另據記者了解,當地檢查機關還在對環保部門其他責任人員審查起訴。
環境監管失職罪是指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環境保護監管職責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行為。依據我國刑法規定,環境監管失職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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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