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20日)從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獲悉,在本單位辦公樓工程開標前向投標者透露標底的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原局長韓志良因犯受賄罪,日前被該市龍子湖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韓志良不服,目前已經提出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4月,蚌埠建工集團第十項目部副經理杜某(另案處理)得知蚌埠市地方海事局要建新辦公樓,便通過朋友認識了時任局長的韓志良,表示希望承接該工程,並許諾如工程中標,將按工程總造價的2%至3%給予好處費。同年底,韓志良向杜某借款45萬元用於購房。2008年1月中旬,蚌埠市地方海事局新辦公樓工程開標前,韓志良向杜某透露了標底,使得杜某如願中標。2008年4月,韓志良將自己一張45萬元的存單、存單密碼和個人身份證交給杜某,以歸還借款。杜某取走35萬元,餘款10萬元作為好處費送給了韓志良。
法院一審認定,韓志良利用職務便利,在涉及海事局新辦公樓工程招標、制服定制業務以及與其有隸屬關係的下屬職位晉陞等方面,非法收受多人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8萬餘元,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案發後,韓志良退繳了全部贓款。法院綜合全案,作出了上述判決。(記者吳貽夥 通訊員王小琴)
相關鏈結:
責編:汪蛟龍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