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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基本藥物目錄的基層部分適用於各類醫療機構

 

CCTV.com  2009年08月20日 18:2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8月20日電(周婷玉、李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基層部分並不僅限于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其他各級醫療機構都應優先使用這些藥物。”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20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説。

  日前衛生部公佈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鄭宏説,2009版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共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和其他部分。這不是兩個獨立的目錄,而是一個目錄的兩個部分,其他部分是基層部分的擴展,擴展了一些不能在基層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藥品,比如一些麻醉藥物、腫瘤藥物等。

  “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是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關鍵環節,在制度建立的初期非常重要。”鄭宏説,各地應根據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範圍和確保服務功能,在目錄內配備藥品,規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行為,以確保基本藥物的合理配備使用。

  同時,鄭宏特別指出,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提供給患者,“大醫院更要&&選用基本藥物,而且基本藥物的使用要達到一定比例。”他説,關於公立醫院使用基本藥物的比例問題要由各地結合當地的實際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情況進行合理設定,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可暫按基本藥物銷售額佔全部藥品銷售額比例的方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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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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