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0日電(周婷玉、王文碩)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20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計劃于9月底左右公佈。
鄭宏介紹説,今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工作任務包括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核定並公佈基本藥物價格,在今年年底,每個省區市要在30%的政府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事先要做很多工作,這些工作如果不提前做好,會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産生影響。”他説。
鄭宏指出,國家定的零售指導價是一個上限,各地招標採購的藥品零售價格不應高於指導價。
日前公佈的《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藥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制定零售指導價格要加強成本調查監審和招標價格等市場購銷價格及配送費用的監測,在保持生産企業合理盈利的基礎上,壓縮不合理營銷費用。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原則上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公佈,不區分具體生産經營企業。
實施意見還指出,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形成的統一採購價格、配送費用及藥品加成政策確定本地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具體零售價格。鼓勵各地在確保産品質量和配送服務水平的前提下,探索進一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的採購方式,並探索設定基本藥物標底價格,避免企業惡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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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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