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家人聚集在隔離欄前,遲遲不肯離去。趙曄嬌 攝
中新網衢州8月20日電 (記者 柴燕菲 見習記者 趙曄嬌) 備受關注的王先龍一案再度出現戲劇性一幕。今天,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判,王先龍因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造成國企損失被判無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貪污金額從檢察機關起訴的300萬元,被判定為800萬元。“這500萬可以説是從天而降的,判決書中竟然新增起訴書沒有提到的內容,這極其罕見。”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鄭偉表示難以理解。
王先龍是原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華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他一起站在法庭上的還有,原浙江省華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浙江亞太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鄭瑜明,原浙江亞太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如朋,原浙江亞太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張瑞祖。
檢察機關指控王先龍等四人“貪污6311萬元,受賄98萬元,造成國企損失2.3億多元”。其中,4人均涉嫌貪污,王先龍同時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由於涉案金額巨大、案情錯綜複雜,此案也被社會評為“建國以來浙江第一經濟大案。”
王先龍個人貪污的300萬元,是庭審中爭論最為激烈的環節,也是正式判決後最讓鄭偉不能理解的環節。“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螺洋街道南山村項目、樟岙村項目,這兩個村級工程是王先龍涉嫌貪污的證據。”他説。
據了解,2003年9月,華龍公司決定與張瑞祖、金如朋二人設立浙江亞太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浙江亞太),共同開發南山村的38畝土地。2005年4月至11月,金、張拿到了共計2409萬餘元土地出讓金,按返還比例,華龍公司應得1683萬餘元。
“為了瓜分這筆錢,根據王先龍的要求,金、鄭、張等人都沒有將土地出讓金可以返還的情況向華龍公司班子成員介紹。而後,鄭瑜明拿到了金如朋領來的220萬元,並將其中的60萬元分給王先龍。”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
另一筆貪污款來自樟岙村村民安置用地綜合開發項目。“2006年3月24日,浙江亞太以1.11億元的價格取得了該村173畝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安置房回購款為8934萬元。按返還比例,華龍公司應得4627.97萬元。”該法院同時認為,為侵吞這筆錢,在報華龍公司報備之前,王先龍夥同金如朋、鄭瑜明將合同中關於該款項的那一頁剔除。“在3月-9月間,金如朋先後7次分給鄭瑜明500萬元,其中王先龍分得240萬元。”
綜合這兩個項目,王先龍貪污300萬元,鄭瑜明貪污420萬元,其餘的5591萬元均被金如朋、張瑞祖佔有。
然而,在之前的庭審中,王先龍始終咬定自己根本沒有見過這300萬。
據悉,在相關部門的多方查找下,300萬元贓款至今下落不明。“現在,根據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不僅沒有提到這300萬的下落,甚至新加了500萬。”鄭偉告訴記者,這500萬實際上是2005年,金、張兩人口頭承諾要給王先龍的團隊的百分之五的亞太公司股份。2006年上半年,王先龍明確表示不要。這之後就沒有再提起。
“這是故意為之,目的是為了突出王先龍在全部事件中的關鍵性作用。”鄭偉分析認為。
此外,關於王先龍受賄、濫用職權造成國企損失這兩項罪名。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受賄屬實。而國企損失部分,則因之前核算不精準,從2.3億降為1.4億。
記者看到,當審判結果正式宣佈後,王先龍的大哥立刻躺在地上,身患疾病的他從口袋中摸出藥片。面對妻子聲淚俱下的勸阻,他大聲説,不要管我,我今天就要死在這裡。王先龍的二哥則當著眾人的面下跪喊冤。
王先龍其他的親朋好友則不停地衝撞隔離欄,他們高舉雙手高呼冤枉,甚至有一人突破法警的阻攔衝上審判庭,企圖摘下國徽。見此情景,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何成林也在法庭上,抽著一根香煙,表情十分凝重。
據悉,除被判無期徒刑的王先龍,在庭審中一直不惜加重自身刑法,為王先龍説話的金如朋、張瑞祖則以貪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11年,以及沒收財産200萬元。而本案中一直以弱女子自居,但在法庭上語氣十分強悍的鄭瑜明,則因法庭認定其認罪態度良好、並有上交貪污款的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産200萬元。
“要是四人真的總共貪污6311萬元,根據起訴書,金、張兩人實得5千余萬,鄭實得420萬,王先龍拿的只是小頭。那麼,與王的無期徒刑相比,這三人顯然判輕了。”王先龍的妻子張慧君聽到宣判後,頓時癱倒在椅子上,她表示將繼續上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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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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