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職工堅持不簽訂拆遷協議、不履行協議,將被停職、停薪”--為解決城市建設拆遷難題,貴州省納雍縣出臺的“嚴肅城市建設拆遷紀律”規定,引起輿論爭議紛紛。針對此,納雍縣委、縣政府決定,從8月1日起停止執行這一文件,並依法規範拆遷工作。
記者在納雍縣採訪了解到,由於縣城舊城改造和新城開發因拆遷難而停滯,特別是部分幹部、職工對拆遷補償要求過高,使拆遷工作難以繼續。2008年10月20日,納雍縣紀委、組織部出臺“關於嚴肅城市建設徵地拆遷工作紀律要求的通知”,提出對依法拆遷、按照標準補償、安置合理、拆遷辦充分動員後仍不簽訂拆遷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的黨政幹部,將實施相關處罰制度。
這項文件規定,被拆遷房屋的所有者是正、副科級領導幹部,或其直系親屬的,將由紀檢、組織部門對其進行動員談話、誡勉談話或抽調拆遷辦工作,15日後仍不簽訂拆遷協議、騰房搬遷,由組織部門提請縣委研究,免去其工作職務。被拆遷房屋所有者是單位幹部職工,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其進行動員談話,10日內不簽訂協議停止工作,15日內不簽訂協議、不搬遷者將停發工資。幹部職工修建違法違章建築,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強制拆除。
納雍縣建設局局長張華説,納雍縣總人口86萬人,城鎮居住人口約8萬人,但全縣平均城鎮化水平僅10%,遠低於全國、全省平均水平,縣城居住密度大,市政設施極不完善,近幾年城市發展一直處於滯後、落後狀態。
面對這種局面,2007年納雍縣啟動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項目,目前已啟動建設項目12個,開工項目9個,涉及拆遷總戶數1021戶,其中乾部佔470戶,群眾佔551戶。
截至目前,幹部簽約160戶,佔拆遷總數的15.6%,佔幹部總數的34%;群眾簽約264戶,佔拆遷總數25.9%,佔群眾總數的48%。縣裏之所以出臺這項規定,是因為幹部拆遷阻力更大。
納雍縣委書記宮曉農説,這個文件出臺目的是為了推進城市拆遷工作,雖然其前提條件是“依法拆遷、按照標準補償、安置合理、拆遷辦充分動員”基礎之上,對幹部職工提出的相關紀律要求。但必須認識到,這些被拆遷房屋所有者既是國家幹部,同時也是一般公民,對其不履行協議、拒不拆遷的行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堅持依法依規拆遷,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張華説,對拆遷雙方達不成共識的情況,無論是拆遷人或被拆遷人,雙方都可依法通過向拆遷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按裁決程序辦理,今後將堅持這一規定。
據了解,畢節地委、行署對此事高度重視,地區監察局已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記者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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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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