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溫州7月25日電(記者張和平)記者從24日溫州市委十屆六次全會上獲悉,市委決定給予戴國森開除黨籍處分。
戴國森為原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委副書記,原溫州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溫州市委稱,經查,戴國森于1997年至2009年2月間,存在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參與賭博、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此前,戴國森因涉嫌受賄已被檢察部門批准依法逮捕。
據悉,戴國森案是省、市紀檢部門在查處出國不歸的原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案中“拔出蘿蔔帶出泥”查出來的。戴國森案發後,辦案人員在搜查他家時發現,他有十多本房産證、幾十個每只價值上萬元的名牌包,還有幾十斤上等的蟲草。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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