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23日電 (記者朱劍紅、王煒)為指導各地有序推進水價改革,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水價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要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要統籌安排,循序漸進,分步到位。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依法履行聽證制度,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提高水價決策的透明度。
通知還要求,要切實做好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家庭的影響。要結合價格總水平變化,對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採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等多種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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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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