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三日電 國家發改委二十三日在此間説,水價調整,要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穩妥地做好水價改革工作。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省市已上調水價,還有多個省市醞釀上調水價,擬漲幅度由幾角到一元多不等。水價上漲理由包括節約資源,企業運營,外資參與等。一些經營水務的上市公司也調高股價預期,但民眾對上漲幅度定價環節存在質疑,也有專家認為應考慮社會承受能力。
為指導各地有序推進水價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水價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要統籌安排,循序漸進,分步到位;要重點緩解污水處理費偏低問題,促進水污染防治和污水處理行業健康發展。
同時要加強對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的監審工作,完善成本約束機制,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依法履行聽證制度,多方聽取意見,提高水價決策透明度;要理順水價結構,逐步將城市供水價格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實現商業用水與工業用水同價,公平負擔,促進節約用水。
《通知》還要求切實做好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對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採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等多種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相關鏈結:
責編:趙德禮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