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侯耀文兩女告侯耀華爭遺産:伯父等擅自處分遺産

 

CCTV.com  2009年07月22日 05: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王麗娜)著名相聲表演藝術家侯耀文去世已兩年。因其生前未立遺囑,他的身後遺産尚未分配。記者昨天獲悉,認為伯父侯耀華等三人侵佔自己父親的遺産,侯耀文女兒侯瓚及其妹妹將對方告上法院。目前,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29歲的侯瓚是侯耀文的大女兒,她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今年12歲。

  2007年6月,侯耀文突發心肌梗塞,搶救無效後去世。因侯耀文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兩年來,其身後的遺産分配一直未有定論。

  今年2月,侯瓚將其妹妹起訴到法院。侯瓚訴稱,她和妹妹是遺産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因客觀上無法獲知父親有多少遺産,希望法院通過此案調查侯耀文名下的銀行存款和交易記錄,並進行分割。

  近日,侯瓚又提出申請,要求變更、追加被告。新的訴狀中,侯瓚及其妹妹為原告;侯耀華為第一被告,侯耀文的生前好友牛成志為第二被告,侯耀文弟子郭曉小則為第三被告。

  侯瓚在申請中稱,父親去世後,侯耀華第一時間趕到父親生前居住的玫瑰園,主持料理後事,並實際控制玫瑰園的所有遺産和證件。兩年來,侯耀華從沒主動邀請兩位繼承人清點、封存遺物。除了一部由侯耀華使用近一年後交付給妹妹的監護人的汽車外,侯耀華沒有將剩餘遺産分配給兩位繼承人的意圖。

  侯瓚還稱,她從法院的調查取證中得知,牛成志取走其父名下多筆銀行鉅款,郭曉小夫婦二人使用私家車輛和搬家公司,先後拉走了玫瑰園別墅的所有物品。

  侯瓚認為,上述遺産和物品,均屬遺産範圍。三被告未經其同意就擅自處分,涉嫌侵權;遺産的實際控制人侯耀華不履行確定遺産範圍和分配的義務,並同他人擅自處分遺産,侵害了其姐妹的財産繼承權。她們請求法院責令侯耀華等三人返還相應遺産,並承擔侵權責任。

  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並擇期開庭審理。

  相關鏈結:

1/2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