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中國審計署網站發佈的最新審計調查稱,消費稅稅制設計不盡合理,稅收流失比較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2008年,審計署對廣東、湖北、內蒙古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部門2007至2008年的稅收徵管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稱,現行稅制規定,煙、酒、化粧品等産品的消費稅均在生産環節主要從價計徵。調查發現,酒和化粧品類生産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明顯壓低産品出廠價從而少繳消費稅的情況比較突出,主管稅務機關也普遍未對企業做納稅調整;捲煙生産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雖然由國家稅務總局核定,但有些産品的計稅價格遠低於銷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消費稅流失現象仍然存在。抽查的52戶應稅企業中有44戶存在此類問題,據測算,2007年至2008年這些企業共少繳消費稅116.15億元,是其同期實繳消費稅的27%。
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與産業政策要求不夠協調。一些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以企業性質、企業所在地域為條件,沒有充分體現國家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以下簡稱“兩高”)行業過快發展的要求。審計抽查287戶“兩高”企業,發現有156戶屬應關停、淘汰、限制或環保不達標企業,佔54%,2007年共享受稅收優惠19.01億元,佔其同期入庫稅收的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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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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