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學校6人的宿舍內,倆室友用“熱得快”燒水發生火災,致使上鋪室友張陸陽全身燒傷75.5%。學校當即讓當事倆學生私了,各一次性賠付1萬元,並開具了收據。
2008年12月,張陸陽將所在學校河南林業學校和兩個室友告上洛陽市瀍河回族區法院。法院判決學校和當事倆學生一次性賠付張陸陽20萬元。7月14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3個學生家長均起訴,狀告學校監管不嚴。
學生在校發生安全事故,究竟該誰埋單?目前,洛陽市在校大學生,發生意外時,有無保險保障?昨天,記者走訪了洛陽市3所高校。
事件 “熱得快”燒水燒傷室友
“真希望燒的是自己!”昨日,説起當初的事故,已畢業的事故當事學生張可 (化名)聲音特別低沉。
2006年3月25日淩晨,河南林業學校7號宿舍樓211室,6個學生還在沉睡中。學校按照通電時間,將電閘拉上,整個7號宿舍樓都有了電。此時,在211室5號床下的熱得快,因為忘記拔掉電源,慢慢引燃了下鋪床板上的手提塑料行李箱,火勢突然大了起來,沉睡中的6個學生都沒有驚醒。“當時,大家都睡在上鋪。”張可説,所以著火了也沒有察覺。
睡在5號床上鋪的張陸陽,因火勢躥起,棉被著火,被嚴重燒傷,後被緊急送往河南科技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救治。“宿捨得熱得快都是同屋學生會幹部收繳的。”張可説,那晚同寢室孫宏(化名)急用熱水,就讓他幫忙把熱得快插上電。晚上宿舍斷電時,孫宏嫌黑就沒有拔掉熱得快的電插銷,以致後來引發火災。
因為那晚火勢過大,造成張陸陽右手畸形、呼吸道吸入性損傷,全身皮膚大面積燒傷,總面積達75.5%,全身嚴重燒傷部位達3%,傷殘等級為四級。“現在,孩子的右手都不好用了。”張陸陽的父親説,他把孩子交給學校,孩子在宿舍燒成這樣,做家長的心裏像插了把刀。
索賠燒傷學生將學校告上法庭
2008年12月,張陸陽將所在學校河南林業學校和兩個室友,以及學校所屬單位河南科技大學告上洛陽市瀍河回族區法院,並索賠42萬元。“學生交到了學校,在學校期間,家長就是把監護權交給學校了。學校應對學生的安全負責。”張陸陽的代理律師盧偉豪説,學生張陸陽在學校沒有從事任何危險活動,就是在宿舍休息,出現了這樣的事故,學校應負主要責任。
2008年12月9日,洛陽市瀍河回族區法院作出判決:河南林業學校和當事倆學生一次性賠付張陸陽共計20萬元,兩個室友負主要責任,各拿35%,學校負次要責任,拿30%。
隱情 學校曾讓倆當事家長私了
“學校要求私了,還達成協定,一次性讓賠付1萬元。這不,收據還在,怎麼學校都不認了?”家裏也很困難的當事學生孫宏的家長説,那1萬元還是從親戚那湊的。當時也想著先救燒傷的孩子。
孫宏父親手裏拿著一張收據,指著學校開的“一次性補償款”的字樣無奈地説,都是孩子,雖然出事的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但當時知道這個事後,兩家家長都趕去了。學校領導把兩家家長叫到一起,當著系主任的面説不要聲張這件事情,讓當事兩家各一次性賠付1萬元。
昨日,記者聯絡了河南林業學校,但學校幾個領導一直不接電話。後河南林業學校法律代理人説,學校收的1萬元是張陸陽的醫療費。當記者問及“一次性補償費”是怎麼回事時,這名代理人沒有作答。
進展 仨學生家長一起告學校
“孩子現在全身是疤,右手也……”昨日,張陸陽的母親哽咽著説,孩子好好地交給了學校,如按照法院判決,學校不負維護學生安全的主要責任,實在不該。“我們就是要為自己的孩子討回一個公道”。“學校當時給我們兩個當事人家長都達成了協議,現在怎麼又不認了呢?”張可的家長説,法院判決孩子承擔主要責任,學校承擔次要責任。
2008年12月30日,嚴重燒傷的張陸陽,以及兩個同室當事學生同時上訴,將河南林業學校和所屬的河南科技大學告到洛陽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林業學校法律代理人説,學生是在學校出現了事故,但是是因為另外兩個學生用熱得快引起的,所以學校不應該承擔三方學生家長所説的相應責任。
河南科技大學法律代理人也説,河南科技大學和河南林業學校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河南科技大學只負責河南林業學校的教學,管理方面則由河南林業學校負責。
質疑 學生在校出了事誰埋單
“造成這樣的事故,學校存在嚴重的管理缺位。學校的主要責任不可推卸。”昨日,河南經東律師事務所律師盧偉豪説。
盧偉豪稱,家長把孩子交到學校,學校就有管理的責任。學校宿舍內能用高負荷的電器,並不會跳閘,這就該拷問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公寓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那兩個用熱得快的學生,也是在學校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才違規,仍然跟學校管理不到位有關。
學生在學校發生意外時,究竟該誰埋單?“學生在學校內,因學校管理方面的漏洞出現的事故,學校應該埋單。”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律師杜鵬説。
調查 三高校學生宿舍均有自動斷電裝置 九成學生有保險
昨日,記者專門對洛陽師範學院、洛陽理工大學和河南科技大學本部3所高校校園進行了摸底調查。“所有宿舍都配備有自動斷電裝置,只要用高負荷電器,學生宿捨得電源就自動跳閘。”洛陽師範學院學生處處長曾濤説,這是目前學校學生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另外學生在校發生大病等意外事故時,目前都有保險保障。“2008年以前,學校都是面向社會招標,與中標的商業保險公司合作,在學生入學時就建議其購買保險,每人每年30元。2008年國家下發文件,河南省在鄭州、洛陽、南陽試行,大學生可享受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20元,第一年另加10元工本費。”洛陽師範學院學生處處長曾濤説。
在洛陽3所高校內,為防止高校宿舍內用大功率電器,3所學校都採取了自動跳閘裝置,包括河南科技大學本部。另外,學校在學生入學時辦理了保險,據調查,3所大學內90%的學生都有保險。 東方今報 記者 李娟娟 實習生 白慧娟 谷偉艷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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