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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何時才能成為農民工的“遮陽傘”

 

CCTV.com  2009年07月16日 17: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海口7月16日電(黃佳琪、趙葉蘋)7月的海南島熱浪襲人,根據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在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應享受高溫補貼。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對在炎炎烈日下工作的農民工而言,高溫補貼遙遙無期,並沒有成為他們的“遮陽傘”。

    7月15日中午時分,室外就像一個大蒸籠,火辣的陽光烤得人睜不開眼。記者在海口市海墾路一處工地上看到,工人們正頂著烈日埋頭工作。來自湖北的小李拿著鏟子往推車裏鏟沙,汗水濕透了他的衣服,混合著泥土粘在皮膚上,黝黑的臉上挂滿著汗珠。

    當問到有沒有發高溫補貼時,幾名工人無奈地笑著説,“聽説有這麼個補貼,但在工地幹了3年從來沒領到過。”工人們還説,公司雖然沒有硬性要求工人在中午幹活,但是工期催得緊,為了按時完工,中午也得接著幹。“沒辦法,做不完活我們就拿不到工錢。”

    對此,該工地負責人黃永通表示,他不知道省裏要求企業給員工發放高溫補貼,他們從來沒有發過錢,而是用涼茶等物資替代,“這是工地的老規矩”。

    記者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資福利處了解到,2008年,該省6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明文規定,每年4月至10月,從事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攝氏度以上)和在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不含33攝氏度)以下環境作業的人員,每人每天享受10元高溫補貼。該補貼由企業向職工發放,列入企業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該處一名負責人認為,建築企業之所以沒有給工人發放高溫補貼,一方面是因為企業不願意背負額外的負擔,另外可能與國家沒有強制執行這項規定有關。

    海南省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説,國家既然出臺了關懷高溫環境下工作人群的好政策,用人單位就應該認真執行,農民工之所以享受不到高溫補貼,是因為企業執行、政府監管都不到位。他建議,一方面,相關部門應加大對高溫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另一方面,加強監管,不定期對高溫場所進行抽查,對不執行補貼規定的進行罰款或責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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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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