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氣溫在37℃以上可領補貼5元~20元
近日,重慶市安監局提醒高溫下堅持上班的市民,只要當日最高氣溫到37℃以上,就可領取5~20元的高溫補貼。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在37℃~40℃之間時,高溫補貼額度為5元~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10元~20元。
市安監局有關人士表示,在空調室內工作也可享高溫補貼。但不在崗工作的人員,不能享受這一待遇。
針對一些單位以清涼飲料代替高溫補貼的做法。市安監局有關負責人説,清涼飲料與高溫補貼是兩回事,不能相互代替。高溫補貼發放最遲不得超過9月底。拖欠補貼的用人單位將處1000元至3萬元罰款。舉報電話:67511625。(記者 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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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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