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政部發佈《關於制定福利機構兒童最低養育標準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經相關測算論證,福利機構兒童最低養育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
民政部介紹,此前民政部啟動實施了“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建立了“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了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改善了殘疾孤兒健康狀況,提高了福利機構兒童的生活質量。但是,相當多的福利機構仍然存在著兒童養育標準低的突出現象。
針對福利機構兒童殘疾比例高、殘疾種類多、營養康復和醫療需求大的特點,為保障在院兒童身心全面發展需要,避免出現養育標準過低、康復條件較差、各地養育標準差距較大的問題,民政部經測算論證,提出福利機構兒童最低養育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這一標準包含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日常用品費、教育費、醫療費和康復費,不包含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寄養家庭勞務費等。
民政部稱,兒童福利機構是集中養育孤兒、棄嬰的場所,是保障孤兒、棄嬰生存權益的最後一道“安全網”。孤兒、棄嬰的現實生存和未來發展狀況,完全取決於各級政府是否能夠為他們提供滿足其健康成長需要的養育條件。制定福利機構兒童養育標準,有利於維護孤兒、棄嬰的合法權益,各地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對制定和落實福利機構兒童養育標準工作做出具體部署和安排,並將工作情況於今年10月底前報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北京標準可能高於1000元
北京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民政局已接到該意見,現正對本市市屬、區屬等各類福利機構開展調研,了解各機構現行的兒童養育費用標準。目前北京市市屬福利院的養育標準約為每名兒童五六百元,區屬福利機構一般自行制定。
這名負責人表示,調研完成後,還需經過相關測算,初步預計北京福利機構兒童最低養育標准將可能比1000元稍高,福利機構兒童養育費用將由政府財政支出。(記者陳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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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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