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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醫生赴北京進修期間猥褻女童判賠70余萬

 

CCTV.com  2009年07月12日 05: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 “醫生猥褻女童案”追蹤

  北京兒童醫院進修醫生谷某因猥褻兩名女童被判刑兩年半。日前,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谷某賠償兩女童共70余萬元,北京兒童醫院承擔補充責任。

  進修醫生醫院猥褻兩女童

  判決書顯示,2007年9月,42歲的谷某從河北到北京兒童醫院進修。2007年底,兩名年齡分別為6歲和12歲的女童因病在兒童醫院住院治療。去年1月5日淩晨,谷某趁夜間值班之機,對兩名女童進行猥褻。事後,12歲的女孩給母親發短信告知了她的遭遇。家長報警後,谷某被控制。

  在警方審訊時,谷某稱,他當時突然有種莫名的衝動,再加上很久沒有性生活,這才有了猥褻行為。後經鑒定,兩名女童沒有形成身體上更嚴重的傷害,但12歲的女孩情緒受到嚴重影響,心理醫生對她進行了心理輔導。

  法院經過審理,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谷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兩女童索賠100余萬

  谷某獲刑後,兩女童起訴谷某和北京兒童醫院。她們認為,兒童醫院不允許家長陪護,也疏于管理和看護,致使她們遭到犯罪侵害並造成惡劣後果,她們共索賠100余萬元。

  法院一審後認為,谷某應該賠償,而兒童醫院履行職責不到位,給實施犯罪行為的谷某以可乘之機,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谷某賠償兩女童10萬餘元,並向每名女童賠償3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北京兒童醫院承擔補充責任。

  兒童醫院以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為由提出上訴。

  北京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為,受害的未成年人承受的巨大的精神傷害是無法用金錢完全彌補的,但將針對精神傷害的民事賠償責任物化為一定數額的金錢補償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予以補償和告慰。

  北京市一中院終審駁回北京兒童醫院的上訴,維持原判。(記者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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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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