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9日宣佈,自6月30日零時起上調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價格,每噸均提高600元,相當於汽油每升上漲0.45元,柴油每升上調0.51元。
根據發展改革委網站發佈的油價調整通知,成品油生産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供應價格每噸均提高600元,調整後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
上述通知指出,供鐵道等專項用戶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提高。調整後的汽、柴油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7130元和6390元。非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産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根據上述通知,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等額提高。發展改革委還公佈了調整後的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水平。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這份通知要求,相關石油企業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此間分析人士注意到,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發展改革委調整成品油價格,沒有按照慣例發佈新聞稿,而是將其發給各地物價部門和石油公司的調價通知在網上公佈。
與此同時,發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沒有詳細介紹調價的原因,只説明“根據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一段時間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決定提高成品油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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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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