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作關於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表示,審計署對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共審計55個中央部門,延伸審計285個所屬單位,發現違規問題40.5億元,損失浪費問題4.67億元。 中新社發 盛佳鵬 攝
中新網北京6月24日電 (記者 周兆軍 余湛奕)中國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4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二00八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他表示,一年來,審計發現並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19起,涉案人員221人,其中廳局級42人。審計署將上述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後,有關部門正依法依紀立案查處。
劉家義説,從審計發現的案件線索情況看,大都具有違法犯罪主體侵佔和轉移國有資産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徵,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隱蔽多樣,主要表現:
一是濫用職權、違規決策以牟取小團體或個人利益。如首都國際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培英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在資金拆借和銀行貸款擔保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款項折合人民幣2661萬元,並轉移侵佔公司資金8250萬元。此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後,李培英一審被判處死刑。
二是相互串通轉移侵佔國有資産。這類案件多屬於“窩案”、“串案”。如某集團公司原總經理李某夥同該公司3家所屬企業的多名管理人員,在2002至2004年間侵佔、轉移和挪用企業國有資金1800多萬元。
三是虛構交易、虛假擔保、違規操作甚至內外勾結騙取銀行貸款。如某擔保公司總裁趙某等人利用虛假注資成立的公司從事非法擔保活動,與企業聯手從多家銀行騙取大量貸款,截至2008年5月有17.3億元銀行資金面臨風險。
四是利用專業優勢或內幕信息操縱股價從中牟利。這些案件中,有的涉及上市公司高管,有的涉及股評專家,有的是上市公司與其關聯公司聯手操縱股價。如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汪建中2007年以來,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機,先買入證券,然後通過“北京首放”網頁向社會公開發佈買入該證券的投資建議,為其持有的證券渲染造勢,在投資建議發佈的次日再將持有的證券賣出從中牟利。此線索移送查處後,汪建中的1.25億元違法所得被沒收,並被罰款1.25億元,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劉家義表示,對本次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徵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已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各部門和單位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審計署依法予以公告。全面整改情況,國務院將在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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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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