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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陽“6.21”特大爆炸事故4人已被公安機關刑拘

CCTV.com  2009年06月23日 11:0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專題:安徽鳳陽晶鑫礦業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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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今天(22日)分別從安徽省暨滁州市、鳳陽縣檢察院獲悉,安徽省檢察院派出的反瀆部門有關辦案人員已於今天上午抵達鳳陽,應邀同步介入該省應急事故處理小組的聯合調查工作;滁州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也趕赴當地隨時掌握了解進展情況,並加強指導。今天下午,鳳陽縣檢察院派出兩名人員提前介入公安機

    關的偵查工作。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以涉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對事故企業法人代表曹培俊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據了解,6月21日淩晨安徽省鳳陽縣晶鑫礦業有限公司發生特大爆炸事故以後,安徽省三級檢察機關立即啟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安徽省檢察院檢察長崔偉立即指示該省檢察院反瀆部門了解事故發生情況,要求以最快速度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步介入調查工作,同時責成三級檢察機關密切關注,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滁州市檢察院檢察長鄭光委派分管反瀆工作的副檢察長戚玉春趕赴鳳陽,會同當地檢察院跟蹤事故調查最新進展,分析有關情況,摸排相關職能部門是否存在瀆職犯罪行為的線索。事故發生的當天上午,鳳陽縣檢察院檢察長韓文厚迅速將情況分別電話向滁州市和安徽省檢察院予以報告,同時按照縣委統一部署,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做好其中一戶傷亡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 

    6月21日淩晨3時17分,位於安徽省鳳陽縣大廟鎮境內的鳳陽縣晶鑫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內發生特大爆炸事故。截至記者今天發稿時止,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傷,其中重傷3人。有關部門初步認定,爆炸事故是企業非法在辦公樓內儲存炸藥所致,該批炸藥有5-7噸,已存放20多天。據介紹,鳳陽晶鑫礦業公司是2004年4月18日成立的一傢俬營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曹培俊。這家企業只是一個石英砂生産加工企業,非採礦企業,不需要民爆器材,其儲存的炸藥屬於違法私藏。 

    事發的當天下午,曹培俊即被警方控制,其兒子也向警方投案。目前,安徽省公安廳已對此案掛牌督辦,滁州市公安機關正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吳貽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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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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