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6月17日電(記者高路)備受關注的17日公佈實施細則,正式進入操作階段。
參與2008年上海市委“上海人口戶籍制度改革方案”課題研究的華東師範大學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認為,上海自今年2月發佈這項新政策以來,由於諸多條款還有待細化和明確,在近幾個月裏引發了一些討論,此次實施細則的出臺,厘清了三大懸而未決的疑問。
一是時限門檻是“連續”還是“累計”。
根據新政策規定,持居住證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的條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但對於這兩個7年是連續計算還是累計,並未作出明確規定。對於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或按時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可能發生爭議的情況,操作上如何認定,例如對“企業繳了6年,漏繳1年”等情況,申請人是否還需等待另一個7年,政策沒有予以明確。
對此,實施細則將“持居住證年限及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年限滿7年”明確為“累計滿7年”。
二是民企、外企人員如何滿足職稱條件。
新政策規定了相關技術能力和職業資格的申辦條件,而在一些外資或民營企業,目前較少有職稱評定等做法。另外,由於職業資格多數限定在一些技術工種,新政策還規定專業及工種必須對應,這對於許多曾經轉換過崗位的外來人才而言,要求似乎過於嚴格。
對此,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毛大立表示,按照試行辦法的要求,申辦者可通過薪酬或納稅來體現、替代相關職稱標準。比如,民營、外資企業人員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其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就可以不受相關職稱和職業資格的限制,予以優先申辦。此外,王大犇認為,實施細則還通過准許企業“以聘代評”方式體現職稱標準要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此前規定的要求。
三是農民工落戶上海的可能性。
“上海戶籍新政”自出臺以來,激起了不少對“城裏人”身份翹首以盼的農民工心頭的念想。但值得注意的是,有關申辦條件規定,持居住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應當滿7年。而大量在上海定居並取得居住證的農民工中,僅有少部分人參加了簡稱“城保”的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大多數人參加的是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這意味著能夠因新政策直接受益得到上海戶籍的人將很少。
目前在上海,簡稱“城保”的城鎮社會保險,勞動者能否參加的主要標準在於具有上海戶籍。而同在一座城市工作、勞動的郊縣或外省份人員,可能因戶籍、身份不同而需要參加“鎮保”“綜保”“農保”等待遇相對“城保”較低的社會保險。因此,實現新政策申請條件的前提在於讓更多農民工加入“城保”。
對此,王大犇認為,儘管上海這項政策尚沒有對大多數進城務工者放開門檻,但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具有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不受持證時間及參保年限等條件限制,直接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這意味著,不論何種身份,一些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骨幹先進製造業企業優秀農民工,仍然可以申辦戶籍。隨著農民工群體整體知識和技能水平的提升,越來越多的農民工有望落戶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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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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