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11號下午在與網民在線交流時表示,事業單位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將實行“人事制度、工資制度、財政投入體制、養老保險制度”共4項配套改革。其中,“事業單位將實行績效工資制”成為一大熱點。
績效工資與傳統的區別
胡曉義副部長在與網民在線交流時表示,估計到下半年,按照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的計劃,目前已在中小學教師中陸續開展的績效工資制度將在其他單位也陸續開展。
績效工資,直白的講就是要以崗定薪,以崗位的責任為重點,把績效的考核作為工資多少的核心。不同類別、不同等級的崗位與崗位工資一一對應,崗位設置、崗位聘用與工資待遇緊密結合在一起。
改革後養老保險由單位保障變為社會保障
改革主要是引導事業單位完善人員聘用制度,能夠更好的發揮事業單位的效益。過去的職務等級工資制度是與人結合在一起的,待遇隨人走。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之後,工資是和崗位結合在一起,待遇隨著崗位定。這其中還牽扯到養老保險的問題,養老保險實際上是將會由單位的保障變成社會的保障,退休金按照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今後改為在職時的貢獻大工資高,相應的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多,進入個人帳戶的錢就多,最後領退休金的時候水平就相對比較高。(記者 曹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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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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