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台灣內政主管部門8日晚上宣佈,從10日起將放寬大陸居民到台灣探親、探病的限制。另外,如果大陸居民患有台灣公告可以在台灣就醫的某些疾病,也可以赴臺就醫。
據台灣媒體報道,在修正後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中,大陸居民赴臺探親放寬到二親等,赴臺探病或奔喪則放寬為三親等。其中探親停留期間也將放寬為每次停留2個月,每年最多赴臺3次、共6個月。
台灣內政主管部門表示,經許可在台灣依親或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其前段婚姻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赴臺探親。至於大陸地區的遺産繼承人,也可以申請赴臺領取遺産。
另外,如果大陸居民患有某些可在台灣接受治療的疾病,就可以可申請赴臺就醫3個月,必要時還可以延期2個月,而且不限次數,同時可以攜帶2名家屬和2名大陸醫療人員隨行。
據報道,新規定將於6月10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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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