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湖北省教育廳發佈學校和托幼機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學校(含大、中、小學在內的各級各類學校,下同)和托幼機構切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應對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疫情在大、中、小學和幼兒園中傳播、蔓延,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通知要求,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信息收集和報告,各校班主任為“晨檢和午檢”的信息報告責任人,學校每天匯總有關信息備查,發現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附:湖北省學校和托幼機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均要成立由一把手為組長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並組建防控工作專班。
二、職責分工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管理轄區學校和托幼機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防控策略,指導學校和托幼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組織開展教師培訓 和學生應急演練。同時,開展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擬定應急防控物資儲備清單。部、省屬高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地縣級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揮部負責。
(二)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做好本單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應急預案,積極排查各類危險因素,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同時,按照中小學校學生人數翻印《致家長的一封信》(附件1),並做到每位中小學生和幼兒及其家長人手一份。
三、工作內容
(一)晨檢
中小學和托幼機構以班為單位每天開展晨檢(包括問、看、查),各班班主任為晨檢責任人,晨檢工作的重點人群為有外籍人員接觸史及國外旅遊史者;晨檢時發現有症狀(咳嗽、咽痛)的學生要進行體溫測量。晨檢情況應書面記錄在《晨檢和午檢工作日誌》(附件2、3)備查;對因病缺課學生要查明原因,並做好登記。
(二)午檢
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做好晨檢的同時,要進行午檢。中小學校下午第一節課的任課教師要隨時關注中小學生及幼兒的健康狀況,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為午檢責任人,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托幼機構要在中午或下午第一課時進行午檢,中午午休的保育員和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為午檢責任人。午檢情況應書面記錄在《晨檢和午檢工作日誌》(附件2、3)備查。
(三)醫學跟蹤觀察
學校(包括部、省屬高校)和托幼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對從疫區國家和地區歸來的師生進行醫學跟蹤觀察,準確掌握其回國時間、路線等信息,並要求其居家觀察滿7天。跟蹤觀察責任人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回國人員回國後的健康狀況,並記錄觀察情況(附件4)備查。
(四)信息報告
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信息收集和報告,各校班主任為“晨檢和午檢”的信息報告責任人,學校每天匯總附件2、3、4的信息備查,發現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五)應急處置
“晨檢和午檢”發現有症狀者和醫學跟蹤觀察中發現有流感樣症狀的學生或外賓、學者及歸國人員,學校應及時通知家長,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再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六)健康教育
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切實加強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傳教育工作。按照《省教育廳關於推薦使用<甲型H1N1流感防治手冊>(學生版)的通知》(鄂教體藝函[2009]8號)的要求,做好該《防治手冊》的徵訂和使用工作。
1、各級各類中小學校所有班級均要上一節甲型H1N1流感防控為內容的健康教育課;
2、舉辦一次以“了解甲型H1N1流感”為主題的主題班會;
3、辦一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專刊(宣傳板報)。
(七)環境與衛生
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加大對校園環境的整治力度,徹底清除校園垃圾、消滅蚊蠅滋生地、消除衛生死角,保持學校教學和生活場所空氣流通、清潔衛生、溫度適宜。
(八)做好高考、中考期間的防控工作
目前,高考、中考時間臨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高考、中考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控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密切關注發熱等流感樣症狀病例,保障師生的健康安全。各地在組織高考和中考過程中,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當地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密切關注和及時詢問監考人員和考生的身體狀況,一旦發現有發熱等流感樣症狀病例,按照防控工作預案,採取措施,科學處置。
四、信息報送
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在工作日的當天14:00前,將附件5報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後報縣級防控指揮部;部、省屬高校在當天14:00前將附件4報縣級防控指揮部。縣級防控指揮部將附件4、5審核匯總後,于當日16:00前將附件5報市(州)防控指揮部。市(州)防控指揮部匯總後,將附件5于17:30前,通過OA系統發送至省衛生廳應急辦郵箱,並將原件蓋章後傳真至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揮部防疫組。聯絡人:陳新文,趙明江。電話:027─86798295,傳真:027─8679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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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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