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6月3日報道 據新華社電 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一條6公里長的公路,通車僅8個月已基本不能使用。6月2日上午,婁底市紀委通報了對這一案例相關責任人的追責結果:新化縣交通局2名負主要責任的幹部被撤職,2名幹部被行政記過。
今年5月初,婁底市發佈了《婁底市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不久後市紀委、監察局查處並向社會公佈了8起領導幹部問責典型案例,對24名黨員幹部進行嚴肅追責,其中8人被撤職免職。其中,漣源市財政局因未將544萬元中央撥款及時下撥到位,局長、黨委書記及一名黨組成員被通報批評,對此事負直接責任的經濟建設股股長被免職。
婁底市要求,給予免職處理的問責對象,即便經反省後安排了新崗位,其新任職務也必須低於原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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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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