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30日電(記者崔清新)司法部消息:中國將在今年6月至明年6月開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中,努力推動地方政府及時放寬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以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與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法律援助覆蓋面還是太小,不能適應他們的實際需要。比如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受到侵害、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農用地膜、農機具造成的種植業、養殖業損失,迫切需要得到法律援助,但是在大多數地方都不屬於法律援助範圍。
這位負責人説,這次活動中推行法律援助十項便民措施之一的“努力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主要工作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推動地方政府及時放寬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近年來,一些地方放寬了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如確定為低保標準的1.5倍,或者是低收入標準。有的地方還規定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應當被認定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採取適合本地的經濟困難標準,降低門檻。
二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推動地方政府針對困難群眾生産生活方面出現的新情況,努力把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土地承包、徵地拆遷等與民生問題密切相關的權益保護事項納入補充事項範圍,及時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
司法部將於今年6月推出的法律援助十項便民措施中提出,將向低保人群、零就業家庭、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老年人發放法律援助卡(證),幫助這類群體免除經濟困難審查,以簡化受理審查程序。
同時,法律援助機構將根據需要,在信訪、勞動保障和法院等與困難群眾聯絡較多的部門設立申請受理點,接受群眾申請,與有關部門一道做好困難群眾的維權工作。
這項措施將依託鄉鎮、街道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老齡委、殘聯、高校等組織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會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擴大基層法律援助服務網絡覆蓋範圍。在偏遠地區和困難群眾集中的區域,設立流動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迴受案,方便困難群眾就近及時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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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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