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5.7”交通肇事案發生後,公安機關聘請專家組對該案相關情況進行鑒定,並於13日晚將鑒定結果告知事故雙方當事人。16日是雙方當事人決定是否重新申請鑒定的最後期限。據了解,肇事者胡斌父母對該鑒定結果表示無異議,而死者譚卓的家人也因三點原因決定暫時不對鑒定報告提出異議。
5月7日晚8時許, “富家子”胡某駕駛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飆車”,將看完電影,正在穿過斑馬線回家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慘案發生後,社會輿論反響強烈。
為客觀、公正、科學地判定該交通肇事案肇事車輛涉及的超速行駛和車輛改裝等問題,公安機關聘請專家組對相關情況進行鑒定,並於13日晚將鑒定報告送達雙方當事人,告知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鑒定結論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
據鑒結論顯示,事故車在事發路段的行車速度在84.1 km/h—101.2 km/h範圍之內,且肇事車輛(浙A608Z0小型轎車)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前照燈、懸挂、輪胎與輪輞、車身內部已在原車型的基礎上被改裝或部分改裝。
目前,譚卓父母已委託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的魏勇強為代理律師。 “對速度的鑒定結論,譚卓父母基本沒有異議,對公安機關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請批捕胡斌,我們之前也做了研究。”16日,魏勇強告訴記者,基於“尊重專家意見”、“杭州市政府對該事積極的處理態度”以及“在一定條件下今後仍可重新申請鑒定”三方面考慮,譚卓家屬決定暫時不對鑒定報告提出異議。
另外,對鑒定結論,胡斌方面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記者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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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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