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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部委聯合出臺舉措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CCTV.com  2009年05月14日 07: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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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14日電 2009屆高校畢業生已經進入畢業離校倒計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20多部委13日聯合出臺促進就業組合舉措,幫助還沒有找到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儘快實現就業。

  具體措施為:5到6月份,人社部、民政部、教育部在全國城鄉基層開發20萬就業崗位提供給高校畢業生;

  選派萬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基層鄉鎮一級從事為期1到3年的志願服務工作;

  5到6月份,高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會同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到高校組織進行身體初檢和政治初審,針對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推出優先選拔、考學升學優惠、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5月中旬,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將組織民營企業招聘周,提供80萬個崗位信息,促進30萬名畢業生與企業達成就業意向;

  6月20日到26日,組織就業網絡聯盟聯合招聘周,計劃組織5萬個用人單位提供50萬個就業崗位;

  另外,教育部、商務部力爭在5年內培養和培訓120萬服務外包人才,新增100萬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現2013年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300億美元。

  針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除做好日常就業援助外,5到7月份,還將開展“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陽光就業行動”,優先向他們提供職業培訓和就業崗位。

  人社部、教育部、財政部和中國殘聯等4部門還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將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納入國家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扶持範圍,在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時,要給予適當傾斜;在提供就業服務、開發就業崗位時,要給予優先扶持,實施重點援助。

  通知明確2009年至2011年,執行按比例就業的用人單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按安排兩名殘疾人計入比例;2009年起,縣級以上殘聯及直屬單位新錄用、聘用工作人員中,高校殘疾人畢業生不得少於20%。在農村基層、公共服務及殘疾人專幹、專職委員等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優先招錄高校殘疾人畢業生。

  通知還要求財政部門要通過就業專項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渠道,支持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盲人、聾人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提高扶持標準,並進一步要求各高校要針對殘疾人身體、心理狀況,強化對殘疾人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幫助其了解就業政策、調整就業預期,優先安排其參加實習實踐,並根據實際情況對殘疾人畢業生給予求職補貼。

  截至上月末,北京、天津、上海等23個省(區、市)陸續出臺了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政府文件。與此同時,為了讓畢業生能讀懂用好國家一系列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政策,由教育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組織編寫的《國家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百問》手冊已經下發到全國每所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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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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