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要求廣泛、持續、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
新華網北京5月7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發了《關於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各級法院要在當前和今後的一個時期廣泛、持續、深入地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一心為民、公正廉潔的法院隊伍,以此推進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科學發展。
《意見》指出,各級法院一定要深刻認識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性,把開展好這項活動作為人民法院提高能力、轉變作風、解決問題、應對挑戰的良好契機。通過開展主題實踐活動,把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推動人民法院隊伍建設與各項工作的強大動力,為人民法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和實現自身科學發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政治基礎和組織基礎。
《意見》要求,各級法院在開展主題實踐活動中,要把統一思想、深化認識貫穿始終,把查擺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把改革創新、完善體制機制貫穿始終。要本著什麼問題突出就著力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努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確保廣大幹警受教育、隊伍建設上水平、法院工作見實效、人民群眾得實惠,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主題實踐活動給人民法院帶來的新變化、新氣象。最高人民法院將在每年年底組織地方各級法院對當年的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意見》強調,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要突出實踐特色。尊重司法規律,圍繞司法職能,始終將主題實踐活動的切入點和落腳點放在執法辦案這個第一要務上、放在隊伍建設這個根本任務上。要把活動的實踐特色貫穿于活動的全過程之中,防止主題實踐活動與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脫節;要堅持群眾路線。以滿足人民的司法需求、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以加強民意溝通、方便群眾訴訟、保護當事人訴權為切入點,不斷拓寬司法民主的渠道,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把群眾的要求和期待作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重點,把群眾滿意作為評價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多做順民意、解民憂、得民心的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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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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