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有序”為避免引發法律問題
本報北京5月5日訊 記者陳煜儒 目前全國已有12個省停止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東、中部地區省份除廣東、山西、浙江三個省份外,其他地區已經全部一次性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共撤消站點1263個,佔全國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總量的65%。這是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的。
何建中説,考慮到現有二級收費公路中還有一小部分是經營性收費公路,且都是由國內外企業經營的,這其中還有一部分是外資企業和獨資企業。這些企業當初都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籌集資金用於公路建設,並與政府簽訂相關合同與協議進行依法經營。如果政府在改革過程中通過行政手段,取消這些經營性收費公路的收費,則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合同糾紛與法律問題。因此,對這部分二級收費公路,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則,允許企業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繼續經營,也是符合實際需要的。
據了解,國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的總體目標與任務有兩點:一是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東部地區已從2004年11月起停止發展二級收費公路;中部地區從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審批新的二級收費公路項目;西部地區的省(區、市)如決定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從決定取消之日起,同步停止審批新的二級收費公路項目。二是從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東、中部地區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使全國政府還貸二級收費公路里程和收費站點總量減少約60%,西部地區是否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自主決定。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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