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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部分政府部門五一放假七天

 

CCTV.com  2009年05月06日 06: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 李靜睿)雖然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此前曾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並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於節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但據本報記者從多位廣東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處確認的消息,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當數量的政府機關實行了七天長假,即從五月一日放假至七日。

  廣東省政府三月底曾表態,個人有意願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在“五一”期間休長假的,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規定,各單位可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職工本人意願,靈活安排。

  據本報多方了解,本次“五一”假期安排也基本按照這一思路進行,如廣東省、廣州市以及廣州各個區政府均放假七日,需佔用四天年假,但並不強制調休。地級市則可參照這一方法自行安排,如韶關市政府也實行了七天長假。但與此前的五一黃金周不同的是,放假單位均安排了相當數量的人員值班,如作為窗口單位的廣東省民政廳。

  仍有部分機關實行了與全國一致的放假制度,如法院、檢察院、證監局均從五月四日起正常上班。另據本報了解,本次放假廣東省政府並未有正式文件下發,而是各個單位領導通過口頭傳達的方式,傳達時也強調了自願原則,由於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職工僅有五天年假,也有部分人員未選擇這一時機休假。

  有廣東省公務員對本報記者表示,身邊的大部分人員支持這一方式,因為“既靈活又基於自願”,但也有企業職工表示,這一休假方式僅涵蓋公務機關,“有失公平”。

  ■ 新聞背景

  “五一”長假風波

  2008年,中國實行了9年的“五一黃金周”由長假變為短假。

  今年,廣東率先重啟“五一”黃金周。3月25日,廣東省出臺了2009年“五一”休假方案,“五一”假期重新調整為七天。

  各地欲效倣廣東省做法恢復“五一”長假。重慶、湖南、新疆等地向有關部門建議,希望恢復五一黃金周。此外,杭州、蘇州、南京也打算聯手恢復五一長假。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叫停各地恢復“五一”黃金周計劃。

  3月27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於節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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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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