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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統計制度改革需以公眾切身利益為重

 

CCTV.com  2009年05月05日 15:4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首席評論

  SHOUXIPINGLUNs

  □許 斌

  唯有時時處處以公眾切身利益為重,才可能實行全方位改革。否則,難保不因為簡單、粗陋,甚至因為刻意地遺忘、刻意地突出、刻意地簡單與粗陋,延續乃至造成對公眾切身利益的更大程度的傷害,形成不改革百姓苦,改革則百姓更苦的惡性循環。

  現行以城鎮在崗職工、即財政供養人員及大型國企與部分合資企業員工的平均收入為社會平均收入的工資統計制度弊端明顯,早已成為公眾不滿的對象。但因之實行改革,卻務須為全方位的改革,而不能單純為擴大統計範圍、實行全覆蓋統計的改革,否則是錯上加錯。

  因為既有模式之弊,深深滲透進各項制度設計中,特別對弱勢群體,已經造成了實質性傷害。以社會化養老體系為例,費用徵繳及養老金髮放,皆與或主要與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挂鉤。大致説來,與彼時之設計初衷,主要為解決國有、集體企業的養老問題,而並非為解決全社會的養老問題有關。

  統計標準就這樣被綁架。如果單純擴大統計範圍、實行全覆蓋統計,將私營企業從業者與個體工商戶包括在內,自然更可能實現數據的真實。毫無疑問,有弱勢群體滲入,數據將大幅下滑。於是問題出來了:勞動者及企業此前是以被人為抬高的工資標準為基數來繳納各項社會保障費用的,能夠享有的社會保障,自然也是以此較高的基數為基礎,並形成平衡的。現在,通過統計制度改革,回歸數據的真實,如果維持原有返還模式不變,與真實數據挂鉤,則勞動者及企業此前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與改革後的回報,不能成公平的比例,用社會保障費率乘以被人為抬高的基數與真實數據之間的差額,便形成為勞動者及企業在社會保障方面的不公平、不合理負擔,或者説是沒有任何回饋的特別稅!數額之巨,可能要以萬億為單位計算。(《人民日報》)

  僅在社會化養老層面上,單純統計方式的改革,就可能演變為洗去部分弱勢勞動者及企業收入、公平回報權益的改革。因為財政供養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障依然處於封閉運行狀態,與公共財政挂鉤而不是與平均工資挂鉤,被洗去收入以及公平回報權益的只可能是弱勢群體。尤為可怕的是,理論上説,平均收入還應將農民包括進來,一旦成為現實,數據將再次巨幅下滑,一洗再洗,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的勞動者養老金之最重要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大部會被洗掉,勞動者及企業此前之付出,相當部分會清零歸於虛無。

  因此,就社會化養老體系論,必須放棄與平均工資挂鉤的現有模式,與國際接軌,實現繳費及養老金髮放與個人實際收入、實際繳納金額挂鉤。一則更能夠實現享有保障的公平。因為過於與社會平均工資挂鉤,現有模式下,實際越是少交越佔便宜,越是多交反而越吃虧,在變相鼓勵個人與企業偷逃;二則不會無端加重弱勢群體負擔,以致逼迫其棄保。弱勢群體之收入水平本來與社會平均工資差距甚大,何況後者還大幅被人為抬高了,即便是允許以60%的比例交納,可能也遠遠超出了弱勢群體的支付能力,交不起,則只能棄保。儘管棄保必然造成老無可養,但現在都顧不了生活了,還顧得上養老嗎?

  這樣,也就很容易處理上述遺留問題,因為標準被人為抬高、勞動者及企業此前之超標準負擔能順利轉化為屆時更高標準的養老金返還,絕不致化為虛無,被清零、洗掉。

  實行全方位改革之源,為時時處處以公眾切身利益為重;唯有時時處處以公眾切身利益為重,才可能實行全方位改革。否則,難保不因為簡單、粗陋,甚至因為刻意地遺忘、刻意地突出、刻意地簡單與粗陋,延續乃至造成對公眾切身利益的更大程度的傷害,形成不改革百姓苦,改革則百姓更苦的惡性循環。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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