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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放寬生源地助學貸款擔保人條件

 

CCTV.com  2009年05月03日 10:1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5月3日電(記者康淼、孟昭麗)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了解到,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福建省普通高校新生中的困難學生,也可在其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辦理助學貸款;福建省還將放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擔保範圍。

  據福建省教育廳介紹,今年起,考上大學(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困難學生憑高考錄取通知書,就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請助學貸款了。貸款的申請人可以通過縣(區、市)資助管理中心在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農信社營業機構辦理。學生只需簽訂一次貸款合同,就可申請到每生每學年6000元的貸款。貸款將按年度分次發放,每年由高校提供學生本學年學習成績和表現,農信社據此決定是否繼續發放貸款。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來確定,最長為14年。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頭兩年為還本寬限期,可以付息不還本,兩年後按合同約定,學生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今年福建省還將放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擔保範圍,除了由借款學生和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組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也可由其他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和信用記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並經貸款人認可的第三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另外,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將優先提供貸款和資助。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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